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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簡易離婚服務

  唐敬嚴律師事務所會用「特快簡易離婚服務」提供給客戶,以最快的速度及方法為客戶解決問題和煩惱,收費合理

離婚手續

專業的離婚咨詢

  本行會以「快速入紙申請離婚辦理」(特快簡易離婚服務),以儘快速度取得離婚令,幫助申請人早日了結離婚案件。

  離婚協議書,當法庭已經宣佈離婚,解除婚姻關係,二人已不再是對方的伴侶,可享自由。離婚申請人的配偶一方向家事法庭登記處提交離婚呈請書,或配偶雙方共同提出離婚申請。凡有離婚呈請書提交,呈請書須送達作為答辯人的一方,而答辯人可對呈請書作答。

離婚(同意或不同意),分居協議書,贍養費追討或變更申請,申請婚生或非婚生子女的管養權及/監管權,婚姻訴訟附屬濟助,財產分配爭議,調解及和解,辦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申請禁制令及其他法律程序

Image by Mario Gogh

離婚協議書

在香港辦理離婚最方便的是在申請離婚之前與另一方達成一致的共識。已盡量避免離婚之後會涉及很多爭執。

離婚是人生大事。如果你不仔細考慮你需要和你的伴侶達成的協定,那麼在你申請離婚後你會和他們有多少爭吵。離婚後,雙方不僅不能成為夫妻,成為終生的敵人。在簽署《香港離婚協議》的PDF模式時,必須仔細討論離婚證書的每一條款以及與另一方財產的分配,以免事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離婚協議書又稱離婚呈請書:請願人必須證明自己有理由(根據法律)相信婚姻已經走到盡頭,即法院認為“婚姻已經破裂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協議書內容一般會包括二人的個人資料及婚姻的狀態。例如,兩個人的職業、居住證明、資產狀況等等。如果擁有未成年的孩子,你需要清楚說明孩子撫養權取向的詳情及細節包括離婚之後孩子的一切生活打算。

財產分配

公平分配原則亦即是一半一半分配資產。法庭會基於兩個人的狀況去判決到底是否跟隨這個原則。

子女撫養權

撫養權亦即是法庭把監管的權利冠給那一方,包括日後孩子的一切生活打算、教育打算等等。如果兩個人擁有未成年的孩子、那在申請離婚前,必須證明及列出孩子的個人資料。

贍養費

法庭會根據一切的準則去判決到底那一方需要支付贍養費給予另一方,一次性的支付為全數支付,好處是能夠盡快把贍養費事件結束,避免日後有任何的爭議。

​分居證明信

​由律師於兩人分居後盡快向配偶發出一封律師信,紀錄分居事實和分居日期,作日後離婚申請時的証據。

離婚步驟

第一階段:提交離婚呈請書
(或共同申請書)

申請的那一人會到家事法庭係出離婚申請書,或者二人一同一起提出。送達申請書的那一人稱之為答辯人,它可以對以後的申請書作一齊提供對答。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

表格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

表格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表格 E:財務報表(如適用)

表格J : 關於子女事宜的表格(如適用)

表格 3: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 4: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其他項目由答辯人填寫)

第二階段: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

離婚手續法律訴訟現已開始,「呈請人」是案件發起人,「答辯人」是你婚姻中的配偶。呈請人在提交呈請書時,要注意將離婚呈請書需要有法庭蓋印的副本最後需要由第三者或以任何郵遞方法送達給訴訟的一方。

你不能因方便關係自己把離婚手續呈請書送給答辯人。離婚手續呈請書一定經由專人或以寄信郵遞方法送給對方。

如果離婚呈請書如不能夠經由第三者或送件方式給對方答辯人,你也可透過法庭批准下把離婚呈請書刊登在報章上,當作替代送達手續。

第三階段: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當離婚手續中的離婚呈請書送到後,你要取得的申請表格透過家事法庭登記處,然後需要向司法常務官安排有關指示排期做離婚手續聆訊。你的離婚呈請書或離婚共同申請需要按以下種類排期聆訊:

案件類別表費用

特別程序案件表630元

抗辯案件表1,045元

要留意離婚呈請個案答辯人知你已獲得聆訊之前,你一定要經司法常務官審核你的離婚呈請書已成功送給對方。常見的兩類證明離婚呈請書已經到達對方答辯人:

(i) 答辯人已將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

(ii) 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聲明已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如屬共同申請,只要有關文件已齊備(毋須向對方送達申請書),案件便可排期聆訊。

司法常務官將決定聆訊的日期、地點和時間,並通知閣下和訴訟各方

如果你已申請提出離婚呈請,但對方沒有在指定時間內向法庭提交答辯書,你的離婚手續呈請將被安排成為特別程序案內。

日常情況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留意你提供的離婚手續證據。如司法常務官相信你已就離婚呈請或共同申請有足夠文件理據,司法常務官會安排一份證明文件再存檔。你的離婚案件大家亦會獲得一份副本,解釋雙方已同意的條款。

大家均毋須出席聆訊。法庭將會安全頒布 暫准判令 (類似臨時判令)解除離婚手續婚姻。

第四階段:暫准判令

(第五階段)離婚的最終判令

六期後當法庭發暫准判令,申請離婚手續發起人可使用表格5 或表格5A,把填好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給法庭,方便申請離婚的最終判令。

如離婚有子女,除非法庭考慮到子女的安排覺得滿意,要不然是不會把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有關子女的安排由法庭宣布前,暫準判令不得改成為絕對判令。如離婚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如有離婚手續問題你也要聯絡我們團隊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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